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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净化室(中心)结构布局

来源:发表时间2022-2-21 16:09:40


血液净化室(中心)应该合理布局,清洁区、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。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:  

清洁区: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、水处理间、配液间、清洁库房;  

半清洁区:透析准备室(治疗室);  

污染区:透析治疗室、候诊室、污物处理室等。  

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、更衣室、接诊室、独立卫生间等。  

(一)候诊室  

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(中心)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,以不拥挤、舒适为度。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。  

(二)更衣室  

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。  

(三)接诊区  

患者称体重等,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、测血压和脉搏,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、化验单等。  

(四)透析治疗室  

1、应当达到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(GB15982-1995)中规定的Ⅲ类环境(附件1),并保持安静,光线充足。具备空气消毒装置、空调等。保持空气清新,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。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。  

2、应配备供氧装置、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。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(或椅)称为一个透析单元。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、反渗水供给接口、废透析液排水接口。  

3、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。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,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,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。  

4、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(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)、抢救车(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)及基本抢救设备(如心电监护仪、除颤仪、简易呼吸器)。  

(五)透析准备室(治疗室)  

1、应达到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(GB15982-1995)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。  

2、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、鱼精蛋白等。  

3、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(缝合包、静脉切开包、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)等。  

(六)专用手术室  

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。  

1、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。  

2、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,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。  

3、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,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、拔管、换药和拆线等操作。  

(七)水处理间  

1、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.5倍以上;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;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。  

2、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,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,放置处应有水槽。  

3、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,入口处安装压力表,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。  

(八)库房  

透析器、管路、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,库房应符合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(GB15982-1995)中规定的Ⅲ类环境。  

(九)污物处理室  

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,需分开存放,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。  

(十)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  

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(如办公室,用餐室,卫生间,值班室等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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